娱乐吧03月15日讯 平时小偷也不少见,可是偷垃圾桶的小偷,倒是闻所未闻。
1981年出生的姚某是永康人,自己办了个小加工厂,日子过得还算滋润。
但是好景不长,去年年底,姚某生意亏损。闲在家里的姚某开始琢磨生财之道,他想到去偷点垃圾桶,粉碎后作为再生塑料卖掉,来给厂里增加点收入。
2015年5月20日凌晨,姚某先是窜至永康市石柱镇路边偷了大型垃圾桶6只、中型垃圾桶6只后,又开车到前仓镇偷了2只大型垃圾桶。当天凌晨,姚某又到缙云县盗得了24只垃圾桶。
尝到甜头的姚某觉得这“生意”好做。隔了两天,姚某又出去偷垃圾桶了。把垃圾倒掉,直接搬上车。
2015年5月22日凌晨,姚某先后在西城街道、花街镇偷得大型垃圾桶2只、中型垃圾桶5只和小型垃圾桶4只。还来不及粉碎垃圾桶,姚某就被抓了。
后经永康市价格中心鉴定,大型垃圾桶120元/只,中型垃圾桶85元/只,小型垃圾桶80/只,成新率35%,共折合价值1674.75元。现涉案物品均已发还。
永康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姚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三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