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厨房烟气排放,不仅事关居民生活,而且关系空气质量。为此,合肥市将加强住宅厨卫“烟气排放系统”施工管理,禁止在建房过程中使用手工抹制排气道。
今后,市城乡建委将严格落实《住宅厨卫烟气集中排放系统施工与质量验收规程》,进一步加强合肥住宅厨卫烟气排放系统(以下简称“烟气排放系统”)施工质量管理。建设单位依法对工程质量负总责,加强对烟气排放系统工程质量验收管理,牵头组织实施规程。施工单位对烟气排放系统构配件进场验收实行“台账登记”制度。
在建设过程中,烟气排放系统的排气道、防火止回阀、风帽及其辅助材料等的物理力学性能和防火性能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采用在工厂机械化生产、整体成型的排气道。为保证质量,严禁手工抹制排气道在我市建筑工地的使用。下一步,各县市建设主管部门将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规程要求,一律责令拆除返工整改,整改达不到要求的,严禁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