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组发现问题,但工作能否改进、问题能否解决、群众是否满意,特别是一些违纪的问题线索能否查办,还取决于被巡视单位整改工作是否能够落实到位。这也要求巡视组不能一走了之,不能将问题一交了之,而要盯住不放、跟踪督办、适时检查,必要时进行“回头看”,杀“回马枪”,确保巡视整改落实到位。
2015年安徽省委第八巡视组在某地巡视即将结束时,收到一封反映当地某局负责人生活作风方面问题的群众来信,情况较为具体。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巡视组将其作为问题线索,移交给被巡视地方党委处理。被巡视地方收到这份线索时略感为难,因为生活作风问题不易取证,查实较为困难。巡视组要求,以事实为依据,以纪律为准绳,实事求是,据实查办。
几个月后,巡视组向被巡视地方党委了解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被巡视单位汇报,包括该问题线索在内的多件线索均被查否。巡视组对此高度警觉,要求详细汇报调查过程。该单位汇报:这是一起不正当两性关系的问题线索,当地专门成立调查组,询问了当事人的同事和家人,均反映并无此事;同时也走访了女方的单位领导和同事,也反映并无此事。加上双方年龄相差较大,不合情理,因此予以查否。
巡视组对这一调查过程进行了较为细致的再核查。发现虽然是匿名举报线索,但内容详实。该调查组虽然进行了走访调查,但疑点并未完全排除。调查过程中,仅通过询问相关人员“该同志有无作风问题?”的方式,很难问到实情,反而容易打草惊蛇。双方年龄相差较大也不是排除问题的充分条件。特别是在举报中有一份时间、地点明确的“开房记录”,调查组对此没有深入了解。
巡视组向被巡视地方党委严肃指出了这一问题,提出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不能轻易放过。事实要弄清,问题要查明。如果疑点均予以排除,可以通过一定方式为当事人澄清正名,但如果疑点没有排除,就轻易查否,以后再出问题,必将影响巡视组和地方党委威信。因此,对这次“查否”,巡视组不予认可,要求重查,建议调整调查的方法和手段。
被巡视地方党委对此高度重视,重新组织力量进行调查。通过公安机关取证,发现该“开房记录”属实,以此为突破口,发现该局负责人确与一名女子长期存在婚外不正当关系,且育有一女。此外,该局长还有受贿、造假等情节。被巡视地方纪委对此依纪查处,并将其移送司法机关。
该案件的查办,形成了“持续震慑”的良好效果,树立了巡视组严谨、细致、顶真的形象。事后,安徽省委第八巡视组结合该案例对“回头看”进行分析、总结,认为巡视整改不能轻易“销账”,更不能“只巡不改”。巡视组的回访和检查,仍要和驻点巡视一样,坚持问题导向,压实“两个责任”,进行“再了解、再整改、再震慑”。对移交的问题线索,要对照台账“件件过,件件清”,做到“三个看”。
一看被巡视单位整改态度。从被巡视单位对待问题线索的查处方式和查处结果看对待整改态度:是依法依纪、实事求是、严肃认真地查处,还是高高举起、轻轻落下、轻易查否。如果是后者,必须向被巡视单位严肃指出。
二看疑点是否能够排除。针对巡视发现的问题,不但要“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更要看如何“着落”、怎样“回音”,是否做到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如果是“查否”的结果,就要引起重视,要看期间是否还有疑点没有排除,有没有重要线索未能跟进,防止出现“夹生饭”。
三看调查方法是否恰当。对于领导干部违纪线索,应依纪进行初核调查。调查方法得当,才能了解事实真相;如果方法使用不当,或是该用的方法不用,导致问题查不出、弄不清,巡视组也必须向其明确指出,提出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