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出台的《关于进一步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省社会办医疗机构床位数和服务量达到全省医疗机构床位数和服务量总量的25%左右。
《意见》明确,鼓励和支持省内外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慈善机构、基金会、商业保险机构、养老机构以及其他社会组织、个人采取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方式办医。允许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在乡镇和村开办只提供经核准的传统中医诊疗服务的传统中医诊所。
《意见》强调,对符合规定的社会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符合规定的社会办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自其取得执业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记者 黄亮 刘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