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回放:3月1日晚高峰,一名出租车司机因醉驾肇事被查获,经查,每100ml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了325.7mg。一般情况下达到300mg/100ml,人就已处于酒精中毒昏迷状态了。该男子的驾照被吊销,且终身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首次报道题目:《的哥醉驾刮私家车浑然不知》
今日,沈河区人民法院将公开开庭审理的哥醉驾案,的哥韩某被控犯危险驾驶罪。据了解,这是辽宁首例营运车辆醉驾案。
检察机关指控,3月1日17时30分,韩某酒后驾驶出租车行驶到沈阳市沈河区会惠工街哈尔滨路时发生交通事故,交警出警处理该起交通事故过程中发现韩某涉嫌醉酒驾驶,将其当场查获。经检验,在韩某静脉血中检出乙醇,其含量为325.7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检察机关认为,韩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对其判处拘役,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