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提供的证据没有原著作人授权文件,应视为无效证据”“对方标示的取值范围有问题”“对方数据提供错误”……4月26日,世界知识产权日到来之际,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在沈阳进行了“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案件的口头审理”。审理在建于辽宁省知识产权信息中心的第五巡回审理庭进行,并向社会公开审理过程。
这次审理的专利权无效案件涉及某注射液及其制备方法的发明专利,双方当事人均为我省的企业和个人。庭审前,书记员为当事人双方详细梳理了口审的程序。在庭审现场,当事人双方举证、质证、辩论,唇枪舌剑,复审委合议组组长有条不紊地推进庭审进程。当事人双方都可以连接包括手提电脑、摄像机、实物展示台、扫描仪、甚至3G移动装置等设备进行举证,所有举证设备均可通过多种接口连接到数字口审系统。开庭不久,请求人一方就通过屏幕展示出了提供的证据列表和相关数据参数。
在审理庭外,省法院法官、专利行政执法人员、专利中介机构、企事业单位专利工作者及高校法律专业师生近60人旁听观摩审理全过程。“第五巡回审理庭采用国际先进的数字化智能审理平台,应用多画面采集技术,支持多个旋转摄像头级联控制,通过语音激励技术对发言者实时定位。”省知识产权局工作人员介绍,巡回庭还有庭审自动截图功能、自动备份数据以及网上播放功能,相关部门可以跨时间、跨空间地监督、观摩庭审,并为远程举证提供便利。
省知识产权局相关人士介绍,作为东北地区唯一的专利案件巡回审理庭,随着公开审理的不断开展,我省准备将巡回审理庭建设成辽宁知识产权法制教育基地、高校知识产权教学基地和专利行政执法培训实习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