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1月24日讯 众所周知,医院排放的水污染物可能包括医疗废水,而这部分废水还有别于一般生活污水,对环境会产生危害。但近日青岛龙田金秋妇女儿童医院有限公司就因超标排放水污染物被环保局处罚。
根据青环李罚字〔2017〕156号案件信息公示显示,青岛龙田金秋妇女儿童医院有限公司排放水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四条,“排放水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按照权限责令限期治理,处应缴纳排污费数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限期治理期间,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制生产、限制排放或者停产整治。限期治理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关闭。”
而龙田金秋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四条,青岛市环保局李沧分局对医院做出罚款人民币477.5元的处罚。
针对此事,龙田金秋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医院已接到检查结果,并迅速整改,环保局也来院进行了复检,一切指标均正常,欢迎社会各界继续监督。”
信网全媒体记者 顾青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