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正是各大高校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记者发现微信群里一则“杨贵兰,你的录取通知书丢了”的消息刷屏了,大致内容是山东省济南市一名叫“杨贵兰”的考生,不小心把通知书丢了,希望大家在微信群接力转发,帮她找回。7月19日,“山东公安”微信公众号辟谣,证实此消息是虚假消息。
记者觉得“杨贵兰”这个名字似曾相识,经过搜索发现,2019年8月,重庆确实有个叫杨贵兰的同学丢过录取通知书,正是通过网络接力转发的形式让她当天就找回了通知书。此后,2020年、2021年每年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杨贵兰”就会在网上“丢”一次录取通知书,很多不明实情的热心人纷纷转发,引发了每年一次的“炒冷饭”式的假新闻传播。
记者查询发现,近两年来“杨贵兰”的录取通知书,不仅“丢”在了山东济南,而且在福建厦门、湖南衡阳、四川成都、山西阳泉、广东惠州等地每年也都有一次传播,相关地区的警方也都进行了官方辟谣。
每年同样的话题,换汤不换药的骗术,却每年都有好心人被“套路”。在每年中高考季、毕业季等时间节点,以考试、毕业为话题的网络谣言、网络诈骗增多,基本都是考前丢身份证、考后丢通知书。
警惕假新闻后面的“吸费”陷阱
2020年7月,教育部联合中央网信办、公安部等部门梳理汇总了近年来出现频率较高的高考假新闻、假信息,提醒网民擦亮眼睛,其中之一就是“网上经常流传××考生准考证丢失的信息”。网民看到后替考生着急,迅速在群内转发,短时间内形成了影响范围较大的舆情。
有不法分子往往借此虚构情景骗取网民同情,提供虚假信息,所留手机号码多为吸费音讯电话。若有好心人按照电话号码回拨,并且按电话提示音操作,就可能掉入“吸费”陷阱。
用法律的“笼子”管住假新闻的“嘴”
虚假新闻,对社会正能量是一种伤害。管住假新闻的“嘴”,需要法律的“笼子”,更需要打出监督、治理、宣教等“组合拳”。首先,相关主管部门应该加强网上信息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迅速辟谣,剪掉假新闻的“腿”。其次,要不断完善法律法规,结合民事、刑事法律,织就一个具有清晰边界的法律“笼子”,以此明确网络虚假信息制造者、传播者中涉及的各类主体的责任边界,从源头上铲除假新闻。三要加大对群众的防范宣传,让群众警惕对待网络信息,防止好心人被利用。
希望明年此时,“杨贵兰”的录取通知书不会又双叒“丢”了。